焦点速读:切莫驾驶报废车!梅州651名驾驶员被查处……
梅州时空 2023-04-15 17:09:38
(相关资料图)
今年1-3月,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共查处了651宗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相关驾驶员均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其中不乏持有A2、B2驾驶证的驾驶员……。
驾驶报废摩托车:
持有A2、E驾驶证的王某某,因驾驶己达报废标准的普通摩托车行至梅县区府前大道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驾驶报废汽车:
持有B2驾驶证的古某某,因驾驶己达报废标准的微型栏板货车在金坳线五华县14公里900米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队 副大队长 何君:
目前,我市仍存在部分机动车驾驶员不知晓驾驶报废机动车这一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根据相关法规,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对违法车辆依法进行收缴并强制报废。在这里特别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剥夺持证人驾驶任意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资格的处罚,不是只剥夺某一准驾车型资格的处罚。
针对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员要充分认识到报废车辆的危害性,一是交通安全隐患大,二是发生事故后自己和他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驾驶报废机动车的危害和后果,切勿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